原文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225/17/1btof.html

雙重國籍/李慶安恐涉詐欺、偽造文書罪 最重判8年

更新日期:2008/12/25 18:11 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
國民黨立委李慶安擔任公職,一旦確定具雙重國籍,將觸犯刑法中的詐欺罪和偽造文書罪,兩罪相加刑期最重達8年以下,如果李慶安能證明自己沒有「犯意」,刑期將可能減為幾個月併科幾百萬元罰金。

 

李慶安從當選的那一刻起成為人民公僕,在宣示文件上勾選沒有雙重國籍,代表效忠國家,現在卻爆發她除了有本台灣護照外,還具有美國國籍,一旦證實,除了立刻失去立委資格,所簽署過的文件將成為不實,將讓她觸犯刑法214條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3年以下徒刑,以及刑法339條詐欺罪5年以下徒刑,兩罪相加最重刑期8年以下。

 

律師蔡茂松指出,「如果當事人有相當理由,可以證明她沒有那個犯意,就不會構成刑責,所以這個要由檢察官依照具體的事實去認定,主觀上的確沒犯意的話,也是可以獲得不起訴處分。」

 

李慶安是否具有犯意,將影響刑期多寡,除了詐欺罪和偽造文書罪,李慶安從民國83年擔任台北市議員,民國88年擔任立委一直到現在長達14年,領了一億多元的公帑,也將全數繳回國庫。

 

蔡茂松律師表示,「依照犯罪後的態度、犯罪情節,還有她所得財物多寡,去做一個具體考量。」

 

台北地檢署依公訴罪主動偵辦,李慶安免不了要面臨官司纏身,從政之路能否繼續走下去,就看李慶安說了多少老實話。(新聞來源:東森新聞記者陳敏如、許舒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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